|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①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或水利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投标人聘任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文件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连城交易厅1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城县文川河重点支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本招标项目于****年6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招标文件中第1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的“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修改为“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连城县莲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年7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