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Y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基层法院司法警察服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变更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与样品收取时间详见本次变更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样品收取时间:****年7月**日(周二)9:**-**:**
样品收取地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江路**0-2号门
样品收取要求:请按照所投采购包要求,分包提供样品。
注: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开标前1天(具体时间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0-2号)编号封存,样品本身及包装上不得有体现供应商(生产商)的标识、标记,否则按无样品处理。样品品类和数量要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品类不符、多送或少送按无样品处理。为严格执行监督程序,其它时间送达不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送样衣人员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比对依据;其余投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在项目合同签订后退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梦璇
电话:****-********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