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中4、承包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费用支付至牵头单位的指定账户。现修改为“4、承包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费用支付至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指定账户”。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号 联 系 人:刘湘楚 联系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6-**** 日期:****年7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