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0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业绩改为:“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单位的设计成员单位)具有1个已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年1月1日至今设计负责人具有1个作为设计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施工成员单位)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得 1 分,本项满分 1分。 注:1.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2.工程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项目管理机构改为:“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1分,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 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为****年7月**日9时**分,其余时间相应顺延。四、原招标文件其他所有事项不变。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