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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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江区****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三标段)(第二次)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三标段)(第二次)"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质疑一、呼吁:纪委、监察、审计局联合查查“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建议:“低价评审”时纸质保函由企业法人现场提交。 回复:1.本项目的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核成果是我司委托的具有合法的专业的造价咨询单位所编制。 2.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给招标人保管。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3)”,委托代理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时必须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供查验)、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本答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鑫嘉(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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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