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NDZ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塘桥镇)弘吴大道机非隔离护栏及相关辅助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张财购决{****}6号)文件。投诉事项成立,原中标结果无效,由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一:
中标信息更正为:
中标人: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街**号;中标金额:******0.**元;社会信用代码:****************U;评审总得分**.**分。
更正内容二:
主要标的信息更正详见公告内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号
联系人:薛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号2幢三楼**1-**3
联系人:吴张轶
联系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张轶
电话:**********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