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通途路至市殡仪馆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1 各投标单位: 现将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进行答复,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1、 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投标单位及时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2、 工程量清单预算现修改为:******3元。 3、 时间安排现修改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异议截止时间:****年7月7日**时**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7月2日**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4、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