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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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7.**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HWCGZHPGF****[HW]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万州区白羊水厂****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中: “★⑥净水设备水箱应采用不低于**4不锈钢材质,水箱检测应符合:GB/TS**0.4-****(1.1);色度增加量≤5、浑浊度NTU增加量≤0.2、pH改变量≤0.5。(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报告)” 修改为: “★⑥净水设备水箱应采用不低于**4不锈钢材质,水箱检测应符合:GB/T****-****;色度增加量≤5、浑浊度NTU增加量≤0.2、pH改变量≤0.5。(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报告)”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部分”“(一)技术偏差表”中:
修改为: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修改为: “****年7月**日 9时 **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万州区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年 6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