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分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2.**.样品评审”要求 均以“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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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样清单
送样要求 提供单独的纸质样品清单,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与样品摆放在一起。样品上不得有可以识别供应商的任何标志与标识。评审采用盲样,由现场监督在评审前随机编号进入评审。 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老师现场监督,对全部样品进行封样,样品退还时间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时间为准)。未中标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样品。5 个工作日后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存,用于履约验收的参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须自备评审结束以后样品封样的纸箱和封箱带等所需物品。 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送样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送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7层开标厅。 |
”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4,采购预算品目为A********其他办公用品,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监督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创业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3栋**层3号
联系方式:**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8-********-**9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