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望春工业园区布政拆迁安置东侧道路(杉海路-科创南路北)道路工程作如下澄清: 1、采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条投标保证金规定的任意一种方式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论何种书面格式均有效。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为准。投标人自行掌握澄清情况,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