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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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崇州市人居新崇羊马街道**亩新建商住项目配建道路工程施工 纬二十四路标段招标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崇州市人居新崇羊马街道**亩新建商住项目配建道路工程施工纬二十四路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修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招标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 原条款: “1.1 招标项目名称:崇州市人居新崇羊马街道**亩新建商住项目配建道路工程施工纬二十四路标段” 修改为: “1.1 工程名称:崇州市人居新崇羊马街道**亩新建商住项目配建道路工程施工纬二十四路标段” 投标人编制总说明“1.1条”时,采用“招标项目名称:崇州市人居新崇羊马街道**亩新建商住项目配建道路工程施工纬二十四路标段”或“工程名称:崇州市人居新崇羊马街道**亩新建商住项目配建道路工程施工纬二十四路标段”均可,评标时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中 原条款: “工程规模:纬二十四路市政道路长约**6米,宽度约**米;” 修改为: “工程规模:纬二十四路起、终点分别与规划经一路、已建崇江路相交,道路全长约**6.**7m,红线宽**m,定位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km/h,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1条”中 原条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预付款为 元(大写 整)。支付的预付款内包含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及首月民工工资,其中民工工资将付至专用账户(若有)。 修改为: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预付款为******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支付的预付款内包含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及首月民工工资,其中民工工资将付至专用账户(若有)。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成都人居新崇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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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