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华区凤凰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答疑文件**号
致各投标人: 问题一、我公司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仔细阅读了贵司发布的“成华区凤凰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在前附表2.2.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设置了“企业近3年(****年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大禹奖的得3分。(为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通过“成华区凤凰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发布的工程概况及相关清单内容,体现该项目为:对磨底河进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其中主要施工内容为以下工程:1、河道及水工附属工程:2、污染整治工程3、滨水环境提升工程 4、工程信息化5、配套工程。 上述工程内容综合体现成华区凤凰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水利工程部分只占比总项目的**%,大部分项目内容还是以市政工程为主。该项目设置大禹奖项进行加分,但是该项目的水利施工内容达不到评定大禹奖项的要求及申报条件,明显存在限制投标行为,为个别企业量身制定条件门槛,通过此条件进行排斥大量的潜在投标人,请贵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正以示公平营商环境。 答复:根据项目规模及概算批复,奖项设置符合《成都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版)》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写明“若要求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业绩,则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中载明的人员为准”。我方拟任项目经理,其提供业绩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未载明其具体职务,请问提供载明职务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或业主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如投标人提供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不能证明其人员具体职务的,可以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问题三、工具版本7.6.****.**4与招标文件版本7.6.****.**3不兼容。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为****版7.6.****.**3,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相同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招标人:成都市沱江流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