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A**********************
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澄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澄清公告不同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1.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款 投标保证金中规定的任意一种方式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论何种书面格式均有效。
招标人: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国衡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