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龙岗区优化“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 4 年 6 月 1 7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 采购 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关键信息”“评标方法”“4 商务部分”“1 企业资质情况”修改 如下: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企业资质 情况 | 8%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公安主管部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相关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相关证书得**0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需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
( 二 )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一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四、具体服务需求”“(五)每家单位主辅材配置需求”补充第3点内容 如下:
3 . 其他说明
每家单位的存储由中标人自行决定存储方式并按要求进行存储,相关存储费用及网络传输费用须由中标人负责。
( 三 )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一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五、商务条款”“(五)验收内容及标准”最后一段文字内容修改 如下:
付款时中标人要按程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拨付费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拨付的,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赔偿要求。如中标人未能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实现****个点位在线率不低于**%, 采购人将不支付 合同尾款金额( 合同总金额的**% )
( 四 )根据《深圳经济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均统一 延期至****年 7 月2日**时**分。
更正日期:**2 4 年 6 月 2 6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对应更正信息已同步在采购文件中进行更正,请大家按公告及文件内容制作投标文件,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楼**号-**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转**8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4 年 6 月 2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