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内容:
1.原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每包3名(每包中标1名),本项目按包号顺序评审,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包,已评审为第一包的中标候选单位,不再参与第二包的评审。(详见第六章)
2.原第六章综合评分表中包1包2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按包号顺序评审,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包,已评审为第一包的中标候选单位,不再参与第二包的评审。
变更后内容:
1.原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每包3名(每包中标1名),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详见第六章)
2.原第六章综合评分表中包1包2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