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LQ****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张新镇绿色食品蔬菜基地大棚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6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综合评分 技术资信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一、拟派技术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5分;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3 分。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5分;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四、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同一人员证件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现更改为:“一、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四、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同一人员证件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提供任意1个月社保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 ****年6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泉县张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张新镇镇中路
联系方式: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姜尚大道与兴泉大道交叉口皖西北跨境电商产业园二楼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贵实
电 话: **********5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