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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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省道S**2线清新迳下至车仔尾段路面改造工程 答疑澄清(**号)
至各投标人: 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委托,就省道 S**2 线清新迳下至车仔尾段路面改造工程做答疑澄清: 问题一:本项目招标文件P** 3.5.5要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同时附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但是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并没有要求项目总工持有建造师证书。请问: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提供即可,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无需提供,请明确。 答: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问题二:本项目招标文件P** 附录5附注4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同时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但是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并没有要求项目总工持有建造师证书。请问: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提供即可,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无需提供,请明确。 答:关于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提供即可,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无需提供。 根据上述答疑内容我司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存疑内容作出澄清修改,主要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P**页附录5批注4,原文内容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本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更改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本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如附录5有要求);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年6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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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