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年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二章:
**.2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2.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2.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投标单位近三年来(****年1月1日至今)履行过类似医疗机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合同服务期间任意一期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
(1)投标文件由**.1、**.2、**.3、**.4和**.5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1.7、**.2.1-**.2.7、**.2.9、**.3.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将上述**.1.1-**.1.7、**.2.1-**.2.7、**.2.9、**.3.1款规定的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无效响应。
现更正为:
**.2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2.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2.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
(1)投标文件由**.1、**.2、**.3、**.4和**.5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1.7、**.2.1-**.2.7、**.3.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将上述**.1.1-**.1.7、**.2.1-**.2.7、**.3.1款规定的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无效响应。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更正内容如与原招标采购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公园路**6号
联系人:钱学花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8号
联系人:徐佳依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依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