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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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Q1商业装饰工程 补遗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因工程量清单综合 单价局部有 调整,限价及其他事宜需重新公布,具体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贰万柒仟玖佰贰拾柒元零壹分),其中:措施费总报价最高限价: ******9.** 元,措施费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 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 **** 年 7 月1 0 日0 9:** 时。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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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