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2.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①和②和③和④资质: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专业乙级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2.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它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厅(三)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