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7.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已完成单项合同额**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现调整为: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已完成单项合同额**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园林景观设计项目除外); 2、原招标文件中3.2资格后审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身份证以及社保证明材料。 如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应同时提供毕业证; 现调整为: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身份证以及社保证明材料。 如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应同时提供毕业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