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C[GK]******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两违”专项整治经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二、评标”关于“技术项”第7项的“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的工具车情况进行评分(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购销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实物彩色照片;租赁的须提供出租方的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行驶证、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发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车辆实物彩色照片。提供的相关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工具车配备** 辆(7人座或以上) 和2辆(**人座或以上),且全部为自有的得3分;工具车配备** 辆(7人座或以上) 和2辆(**人座或以上),且非全部为自有的得1.5分;满分3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车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配备工具车** 辆(7人座或以上) 和2辆(**人座或以上)的得3分,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购销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实物彩色照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出租方的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行驶证、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发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车辆实物彩色照片。提供的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收标窗口: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市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在开标时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号投资大厦6楼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玲
电话:****-******7、******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