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为避免出现争议,特对暗标技术要求进行澄清: (技术部分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1、字体:标题字体为(宋体,小三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不加黑;图片中不允许出现彩色字体,不得插入彩色图片;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 2、正文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行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均设置为2.5CM,每段首行缩进2个汉字。采用****版word格式。 3、暗标部分不需要目录,不编制页眉、页脚、页码。 4、技术部分全部采用A4号**g/m2白色多功能复印纸纸张编制,封面:采用A3多功能白色封面纸张,封面上只留“技术部分”字样,字体:宋体初号加黑,居中竖向排列。在封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然后按虚线折叠并用双面胶粘贴好,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外露。 5、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技术部分,技术部分为零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