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2、资格要求: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及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格条件中的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