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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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地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期)监理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优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委托,就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地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作以下更正: 1、对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表3:监理综合评分表(建安费在****万元-****万元)”作以下更正: 原文:
现更正为:
2、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3、若本更正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清远优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6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