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药环侦快检实验室专用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1、原“△拉曼光谱检测设备”“5.3蓝光危害:应符合IEC/TR ****8-****标准,灯具蓝光危害分类符合RGO;防护等级≥IP**,符合GB/T ****-****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5.4依据GB/T ****-****《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GB/T ****4-****《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的产品检测标准,符合SMQ-RZGZ-****-****《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读写用作业台灯》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告进行佐证)”,现更正为:“5.3蓝光危害:防护等级≥IP**,符合GB/T ****-****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5.4依据GB/T ****4-****《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的产品检测标准,符合SMQ-RZGZ-****-****《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读写用作业台灯》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告进行佐证)”。
2、原技术参数中”注:1、带“△”符号的为核心产品。2、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现修改为:“注:1、带“△”符号的为核心产品。2、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到的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与现行最新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都应依照现行最新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攀枝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
邮政编码:******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
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新源路**0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南交通大学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6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