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那曲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年第二批国省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补遗书第**1号,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并编入投标文件,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补遗内容: 1、本项目于****年6月7日上传的招标工程量固化清单第**0章保险费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采用合并报价的方式进行,现发布修改后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各投标人以此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1日**时**分”,均变更为“****年7月8日**时**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4、本补遗书发布前已按原招标文件要求开具工程保函的,继续有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一致不再作为投标否决的依据。 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最新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变更。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那曲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拉萨中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1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崔颖、田莹 电 话:**********1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