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新城区洪武溪至高岩口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新城区洪武溪至高岩口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一、补遗内容 1、 现发布补遗版工程量清单,请以此补遗版工程量清单为准制作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 2、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年**月 **日 ** 时** 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元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