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松滋市涴米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湖北 恒晟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受 松滋市沙道观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就“松滋市涴米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 HBSZ-******SL-********1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本项目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章节 中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只保留: “ 1.异议渠道 ; 2.投诉举报渠道 。”所有招标文件中涉及到需要到劳动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条款全部废止。已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可上传,未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无任何影响。 其他 内容 保持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以便制作投标文件。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松滋市沙道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 恒晟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