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蓬溪县蜀北路片区、上中下河街片区、东西街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包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件做如下调整: **.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日之内支付。 **.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调整为:设计费支付: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支付设计费的 **%作为定金;施工图设计完成并提交甲方后 ** 日内,支付设计费的**%作为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 **%作为第三次付款,工程通过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 ** 日内支付剩余 **%尾款。工程费(工程建安费):发包人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拨付进度款。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造价的 **%;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办理结算,待招标人在收到合格的竣工资料经建设单位和蓬溪县财政局结算审核股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的**%,剩余3%作为质保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5 号)规定执行。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有与本补遗文件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蓬溪县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