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将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修改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请各投标人及时查询下载。 特此澄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