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2)具体要求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条履约担保中的(2)具体要求修改为“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中标人应提供该纸质保函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 质量保证金 中2)具体要求修改为:“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质量保证金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质量保证金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承包人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第十条和工程质量保函示范文本第十条,以及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第十一条修改为“本保函的核验地点: ;核验方式: 。 ”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景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