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玛尔杂村巩固提升项目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那曲市聂荣县尼玛乡玛尔杂村巩固提升项目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澄清和答疑,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和答疑内容为准。 澄清部分: **.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另册。 修改为: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另册。并补充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聂荣县 联 系 人: 桑吉 联 系 电话:**********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龙辰卓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城关区蔡公堂慈觉林雪顿古镇别墅区B1-**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2(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