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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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锂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 标段 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澄清: 1、现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 .4 (5)(企业综合实力和管理机构)打分的“省外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四川省建设厅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备案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2.根据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川建标发[****]**7号)文件第5.8.2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二十一条规定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受**日延迟开标期限限制,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编制投标文件,原开标时间不变,正常开标。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四川昆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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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