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柳州市元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 柳州市柳南区****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 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保证金中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间原内容为 :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 3.7 条一致】 。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现更 改 为 :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2 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 3.7 条一致】 。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 载最新的 澄清文件制 作投标文件, 招标 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导致编制时间不足的,可在本澄清发出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 广西柳州市元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6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