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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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6,**6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 澄清内容
本项目已于****年6月**日发布招标控制价,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 为 ****年6月**日9时**分。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作一致性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