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ND******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年公寓床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项号6“评审标准和方法”项下增加如下内容:
“一、政府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注:供应商须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若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 |
※除本条规定情形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2.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年6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注:上述更正内容对采购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宝信行政公馆**幢3梯****室
联系方式:小林、**********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