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NX-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年度和****年度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一标段和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 经营生产登记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清 真 食 品准 营证》(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变更为“一标段和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 经营生产登记证》;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清 真 食 品准 营证》(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5月**日至****年6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5月**日至****年6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时间,变更为“****年6月**日**时**分”。
4、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涉及免税的企业须提供相关正式证明材料和****年度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变更为“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涉及免税的企业须提供相关正式证明材料和****年度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民路与正大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柳女士、****-******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青峰园东区**5室
联系方式:陈永存、**********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叶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