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龙井学校建设项目 第二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龙井学校建设项目”因图纸发生重大变更,招标控制价发生变化,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编制,现作出以下答疑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万元”;现修改为:****.******万元。 2、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作废,以本次澄清答疑上传系统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3、因发生实质性变更,为了保证投标文件制作时间,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2日9时**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5日9时**分”。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7月1日下午**:**时”更改为“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7月4日下午**:**时。” 特此澄清!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