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S**3 线大安乡后西溪村至鳌阳镇茗溪村段路面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第(1)号 (招标编号:E******************1) 一、 招标文件修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计划工期修改为:**0日历天。 2、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5.7条款中的“关于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修改为:开工至交工的整个施工过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实行考勤制度,采用考勤机进行签到和签退,每月出勤率不得少于**天。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经监理人及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施工现场的关键时期项目经理必须在场。缺勤或未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考勤的均视为擅自离岗,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天****元的违约赔偿,同时限期整改完成。 3、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4.1条款因新点系统显示不完整,现将该条款完整内容发布如下: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补充通知作相应调整。 招标人:宁德市寿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6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