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前端感知源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3.4.2.商务要求 5★支付约定为:1、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合同签订后第一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合同签订后第三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合同签订后第四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现更正为招标文件3.4.2.商务要求 5★支付约定: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服务期限达到第六个月后(服务过程中在线率须达到**%,否则在线率每下降1%就扣除此次支付金额的5%),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服务期限达到第九个月后(服务过程中在线率必须达到**%,否则在线率每下降1就扣除此次支付的5%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服务期限达到第十二月后(在线率必须达到**%,否则在线率每下降1就扣除此次支付的5%费用)支付合同金额的**%,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注:以最新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石渠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渠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泓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8号1栋1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9
四川泓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