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GZCB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中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除石油路片区外)项目(第二次) 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渝中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除石油路片区外)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通知为准。 问题1: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不能体现注册单位,是否可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可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作为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
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