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ZBHT-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通用机电设备装调中心设备添置及专业文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评分标准中“2.2.产品质量资质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设备须具有软硬件结合,且在线教育平台是本次招标设备中的重要核心组件之一,提供的在线教育平台要求可与设备进行配套,完成相应教学授课使用,在线教育PC版、IOS版、安卓版三个版本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著作权与产品不对应不得分。)” 更正为“2.2.产品质量资质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设备须具有软硬件结合,且在线教育平台是本次招标设备中的重要核心组件之一,提供的在线教育平台要求可与设备进行配套,完成相应教学授课使用,在线教育PC版、IOS版、安卓版三个版本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著作权与产品不对应不得分。)”
2、原招标评分标准中“3.1.相关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3.1.相关证书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3、原招标评分标准中“3.2.相关荣誉 投标人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入围企业的,得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3.2.相关荣誉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入围企业的,得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4、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5、各供应商需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后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参与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须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建设大厦**楼
联系人:顾达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2、4~5楼)
联系人:顾甜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甜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