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中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道路提升改造(中街、花苑街、鼓楼街)施工标段 补遗书一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1、因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疏漏,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文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修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其他内容不做变动。 2、因造价修正的原因,招标控制价调整为:******4.**元。具体修改后的内容详见补遗书一附件上传的商务标和不含组价的控制价.CJZ。 3、因招标任务较为紧迫,故本次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能有部分不适用(不适宜)于本项目的条款或内容,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理解并同意中标后由招标人(甲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对上述的条款或内容予以修正。 4、本项目各时间节点不予变动,详见补遗书附件的招标文件。 5、以下无正文。
招 标 人:资中县重龙映象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