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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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现修改为: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现修改为: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