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FZB-****-**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照明设施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新点系统无法实现以“分项报价含税单价的总和”作为评标基准价打分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详细评审标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含税单价的总和)为评标基准价”,因新点系统无法实现以“分项报价含税单价的总和”作为评标基准价打分,特此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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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城市照明管护中心
地址:文景路南段**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7、**********6、**********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