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第 六 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暗标部分 ”, “投标服务和技术要求规范偏离表”中:
1、表格不足可续填,须逐条填写。
2、表格中的服务名称须为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名称,投标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服务技术要求、指标做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对应服务技术要求、指标应按投标服务技术实际情况填写,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
3、表中的序号应与“报价表”中的序号一致。
4、明标中体现过的任何图、表、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不得在暗标中重复出现。
更正为:
1、表格不足可续填,须逐条填写。
2、表格中的服务名称须为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名称,投标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服务技术要求、指标做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对应服务技术要求、指标应按投标服务技术实际情况填写,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
3、明标中体现过的任何图、表、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不得在暗标中重复出现。
张家口森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 6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