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移动警务终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德阳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编号:N****************)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以更正后的内容标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的序号1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1、电池容量:≥****mAH; 2、快充:支持≥**W超级快充; 3、蓝牙:≥Bluetooth5.2; 9、定位:支持单北斗定位功能; |
二、将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采购包1: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技 术 指 标 和 配 置 | 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分;带“▲”符号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一项扣3分;带“▲”、“★”符号外的其他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①证明材料如有多项的,需标示出具体响应的项。 ②本项目“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错误均属负偏离。 ③上述描述中的“一项”是指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的项。 | **.** | 客观 |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清单;②售后服务承诺;③维修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进行评审。每项2分,共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所列任一情形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此方案不得分。[所列任一情形是指:项目信息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或方案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或方案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 | 8.** | 主观 | 方案 |
三、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做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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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公安局
地址:长江东路**8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栋**-1号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7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