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现对我单位于****年6月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安义高新园区化工新材料配套仓储中心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1、招标文件P**-P**页技术评分中关于“未提供不得分”均调整为“未提供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详见变更文件。2、招标文件P**页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技术评审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摸球或者随机抓阄的方式选择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人各项分值以评审专家汇总的平均分为准)”现调整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技术评审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摸球或者随机抓阄的方式选择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人各项分值以评审专家汇总的平均分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安义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