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奉新县天工大道与四贤路、园区四路路口交通信号灯与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1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奉新县天工大道与四贤路、园区四路路口交通信号灯与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六章 评分办法”中部分文字错误具体如下2.技术评分 评审因素1.**0万卡口高清抓拍单元 评分标准中“**0万卡口设备”更正为“**0万卡口高清抓拍单元”2.技术评分 评审因素2. 雷达视频车检器 评分标准中“流量检测器”更正为“雷达视频车检器”2.技术评分 评审因素3. 终端服务器(图片合成终端) 评分标准中“终端服务器”更正为“终端服务器(图片合成终端)”2.技术评分 评审因素5. **0万电警高清抓拍单元 评分标准中“**0万电警抓拍单元”更正为“**0万电警高清抓拍单元”3. 商务评审 评审因素 1. 产品品质 “**0万卡口、流量检测器、**0万电警抓拍单元” 更正为“**0万卡口高清抓拍单元、雷达视频车检器、**0万电警高清抓拍单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不发布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宜春市奉新县新吴路**9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奉新县冯川镇滨河东路**8号四楼**1(县文体艺术中心东南侧)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曾一人
电话:**********7